
物品要求 经济舱/商务舱
行李物品默认为旧物,请严格按照要求装箱)
可邮寄:
①合理自用范围内的旧物(如旧衣物、旧鞋子、旧包包、少量自用化妆品;家居物品等)
②奶粉 4 罐以内(需提供婴儿出生证明)
③保健品4瓶以内
不建议邮寄:
① 新品、奢侈品、电子产品被税几率较大 (如带吊牌服装、首饰、一线品牌鞋子、包包等)
② 易碎品不建议邮寄(如玻璃、陶瓷制品,液晶显示器等;国际运输保险针对整箱丢失物,损坏属打包失误不予理赔)
③ 个人画作、艺术写生等
④ 吉他、小提琴、电子琴等乐器
征税物品:
①外文出版社书籍(无反党、无色情、无宗教传播等内容)10本以内免税;10本以上50本以下酌情收税;超过50本则不可邮寄,个人笔记除外。
②奢侈品、电子产品无论新旧均有被税的可能 (如需邮寄,请务必放置购买凭证)
③高尔夫球具、雪茄、手表(完税价格在一千元以上)等;
④以下20 种不予免税商品(无论新旧均需照章征税)
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放像机、音响设备、空调器、电冰箱(电冰柜)洗衣机、
照相机、复印机、程控电话交换机、微型计算机及外设、电话机、无线寻呼系统、传真机、
电子计算器、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、家具、灯具、餐料;若是国内购买可提供购买凭证,
若无或者是国外购买并已使用过的价格可写折旧后的价格。
禁止邮寄:
①【易燃易爆类】 金属气压罐装物品如雷管、炸药、火药、鞭炮等;可燃性气体、液体以及固体,如油画颜料、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柴油、气雾剂、气体打火机、瓦斯气瓶、磷、硫磺、火柴等;
其他可燃性日常物品如指甲油、香水、喷雾、打火机、发胶、生发剂、香薰蜡烛、精油等。
②【武器道具类】刀具及模型,各种武器、仿真武器及模型,弹药及模型,如枪支、手榴弹、炸弹、子弹、炮弹、地雷等。
③【易腐蚀性类及生化制品】危险化学品如双氧水、硫酸、硝酸、盐酸、农药等,炭疽、各类病菌、医用废弃物等,各类烈性毒药如氰化物、砒霜等。
④【放射性元素及容器】包括铀、钴、镭、钚等。
⑤【烈性毒药】如铊、砒霜等。
⑥【各类麻醉药物】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花、苞、叶)、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冰毒、麻黄素及其它医药制品等。
⑦【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以及淫秽出版物、印刷品】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各类印刷品、照片、录音录像带及其他文化类载体。
⑧【检疫食品类】水奶、燕窝、海参、灵芝、鲍鱼、花胶、肉类及肉制品等其他任何食品。
⑨【国家法律法规明令静止流通的物品】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、国家货币及票、汇票、证券以及其他有价证券,伪造的货币、信用卡、现金卡等,珍贵文物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。
⑩【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】如人体或人体的一部分、遗体、遗骨、牌位、动物器官、肢体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。
⑪【动植物标本类】如动物头骨、标本、兽皮等。
⑫【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】各类机动车零配件,烟,酒,亚麻籽,植物种子食品,水奶等,因包装不当而危害人身安全、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、设备的物品等,各寄达国(地区)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。
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5000 元人民币以内(含5000 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。
* 超出上述限额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征税。
为防止偷税漏税,中国海关有权开检任何入境人员的行李物品,若因物品不符合申报
规定导致被征税或清关延迟,需自行承担责任,最终解释权由海关所有。